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大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帮扶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市向在安2所高校(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的2018届919名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91.9万元。其中:残疾毕业生5人、0.5万元;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51人、5.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238人、23.8万元;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625人、62.5万元。
此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为在安高校的2018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包括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经学校初审公示、市人社局核准后即可发放领取。
补贴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据统计,我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已连续开展4年,累计为1915名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91.5万元。
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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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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