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再获一国字牌荣誉——“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

2018-06-19  A+ A-

6月5日,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普法办〔2018〕6号),旬阳县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成为全市唯一一个荣获该项殊荣的县区。

近年来,旬阳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社会治理好”这一战略布局,坚持“法治旬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常态推进“法律六进”,全面夯实“板块普法”,大力开展“以案说法”,创新实施“网络普法”等新机制,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深入开展“法治示范镇(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民守法诚信档案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大力开展守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全县法治氛围明显增强,政府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持续增强,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全民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健康、公正、有序、诚信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县区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含金量很高。这次全国共表彰了422个市县区,其中陕西省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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