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8365.com讯(通讯员 张英德 谢明泽)近日,汉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城区夜查时,查处了一起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有过一次酒驾,仍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2018年03月01日19时40分左右,执勤民警在汉阴县北城街东段汉阴中学处设卡进行元宵节前酒驾毒驾“夜查”专项整治行动,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从北城街自西向东驶来小型轿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有涉嫌饮酒驾车的嫌疑,立即对张某进行呼吁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72mg/100m1,驾驶员张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张某带回汉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展开进一步调查,通过公安交管信息平台查询发现,张某于2009年12月22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大队依法处理过,本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张某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第第1款之规定,汉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张某处以1900元罚款并处3日行政拘留,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张某已被汉阴县公安局押送到安康市汉滨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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