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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365.com讯(通讯员 屈玉梅)近日,旬阳县档案史志局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功能,成功为一革命烈士的追任,提供了真实有效的依据。
鲁安一,是抗日战争时期,发生在旬阳山城,震撼西北地区的血案“旬阳惨案”里牺牲的人物之一,由于时间跨度长,家属又没有有效佐证,当时没有认定为革命烈士。其孙子鲁续永仅凭父亲口头讲授过,便为其祖父申请烈士。县档案史志局得知此事后,积极为其查找资料,先后在《旬阳解放》、第一轮《旬阳县志》、《中国共产党旬阳县历史》等党史资料查找佐证资料,资料里详细记载了鲁安一投身革命及被屠杀经过。1938年,鲁安一经罗长勤介绍加入中共地下党,并与罗长勤、鲁世鑫一道以教书为掩护,在神河一带发展中共地下党组织。后因叛徒告密,武靖乡乡长石德魁派乡丁十余人前往鲁安一家捉拿罗长勤。适值鲁安一在鲁绍肃家贺喜事,见有乡丁来,即感情况不妙,招呼众乡丁到鲁绍肃家吃酒席,吩咐几人去劝酒,以拖延时间。又暗中差儿子鲁继淳给罗长勤报信。罗长勤连忙躲避,乡丁酒毕,捉人扑空。鲁安一的活动开始引起国民党洵阳县政府的注意。1941年农历正月二十七日,第五区保安副司令张谟进驻神河,当日带武装兵丁前往鲁安一家搜查,随即将鲁安一、鲁世鑫二人逮捕,在鲁家老庄将鲁世鑫枪杀,将鲁安一押至武靖乡公所审讯,要他供出中共地下党组织情况,鲁安一一概答不知。张谟等便在鲁安一腿部套上压杆(老虎凳),严刑逼供,鲁安一坚贞不屈。后又用扁担毒打,痛昏过去,用冷水喷醒再打,仍不吐实。打昏喷活,如此反复,整整一夜,接连打断三四根扁担,终无口供,第二天被枪杀于七里。
在党史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鲁安一同志最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评定为在解放战争中牺牲的烈士,颁发了革命烈士证明书。并按革命烈士家属给予抚恤优待。县党史部门在革命遗址普查中将鲁安一的墓定为革命烈士墓并进行修葺,将居住过的房子定为革命故居挂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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