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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旬阳县出台新规:从4月1日起,县直部门工作人员下乡就餐实行支付餐券制。
该规定要求旬阳“公务餐券”由县财政局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目前,已印制了5元、10元两种面值餐券。县直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人员下乡情况到县财政局申购,需下乡人员根据需要可在本单位现金购买餐券,也可提前领购,待核销差旅费时扣减。
规定中对下乡需要就餐及相关接待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在镇机关食堂随伙就餐,特殊情况需单独安排的不得超过四菜一汤标准,并按照镇机关食堂伙食标准支付餐费,确需在村(居)委会食堂或农户家就餐的,按上述同等标准支付餐券。下乡凭餐券在各镇村及农户就餐结算,每季度末各村组收回的餐券由镇财政审计所到县财政局进行结算。
此项餐券制度的推行,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杜绝“开小灶”,避免了“舌尖上的浪费”。据统计,制度推行一周就已发放餐券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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