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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平利县纪委、监察委正式出台“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
平利县针对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和执行落实打折扣、精准帮扶不精准、精准帮扶不到位、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部门帮扶推诿扯皮、扶贫领域资金使用等问题提出“十个严禁”,明确工作要求,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同时县纪委监察委成立脱贫攻坚纪律专项明察暗访组,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违反脱贫攻坚“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的,严格按照《安康市“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和《平利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等规定严格问责。
目前,平利县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的同时,结合第二季度工作落实全面启动第一轮脱贫攻坚纪律明察暗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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