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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365.com讯(通讯员 张承喜)汉滨区探索建立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机制,把脱贫攻坚主战场作为培养、识别和使用干部的前沿阵地,引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建功立业,树立一线选人用人鲜明导向,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建立聚焦脱贫攻坚的选人用人机制。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坚持用脱贫攻坚实绩评价识别干部、选拔使用干部。先后制定《汉滨区脱贫攻坚考核办法》、《贫困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汉滨区到村任职第一书记选派管理考核办法》和《汉滨区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规定新提拔干部要有脱贫攻坚工作经历,每年在脱贫攻坚一线新提拔科级干部不低于全区新提拔科级干部总数的40%;新提拔任用干部优先从脱贫攻坚考核优秀的单位和干部中推荐提名;包联区级领导、各督考组及各镇办党委依据工作综合表现,向区委推荐可提拔重用对象;各驻村攻坚队每年推荐提名优秀干部作为后备干部培养重点对象。
强化实践锻炼,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干部。全区231个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231名,扶贫工作队员725名,整合“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成员、包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四支队伍力量,让干部深入基层一线,通过产业扶持、技术支持、项目争取等方式,想方设法为贫困户寻找致富出路。同时,做到选派干部职责、管理、工作、保障、考核“五明确”,鼓励引导干部扎根农村一线接地气、增才干,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出实效。
激发干部脱贫攻坚的干事创业热情。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惩戒约束机制,根据脱贫攻坚工作实绩、脱贫工作成效和年度考核结果选拔任用干部,对在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中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或表彰奖励,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镇办、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落实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截止目前,先后选配4名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的干部充实脱贫办(扶贫局)班子,抽调8名年轻后备干部充实脱贫办工作力量,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重用9名干部,表彰各类先进典型60名,对全区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党组织第一书记进行了调整、充实和加强,形成全区范围内优秀干部向脱贫攻坚一线聚集,干部职工在脱贫攻坚中锻炼成长导向,真正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有为有位。同时对脱贫攻坚的政策、项目、资金、纪律、作风、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对“不为、慢为、乱为”的镇办、部门和个人严肃问责。先后有12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的第一书记被召回,调整驻村工作工作队长19名,党支部书记7名,充实支委委员41人,充分激发干部投身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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