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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5月2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35号);5月3日,市长赵俊民在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第三次扩大会议上,对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月14日晚上,市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十天”高速汉滨至汉阴段沿线秸秆禁烧情况进行了巡查暗访,发现火点9处,沿线大气污染情况较为严重,暴露出有关县区和部门存在责任落实、督查巡查、宣传引导、综合利用不到位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情况
(一)汉滨辖区火点情况。共发现火点3处,其中:建民办事处长春村二组(安康学院后面对面)1处,长岭村一组(汉滨区检察院后面约100米)1处,五里镇柳家河村1处(纬度32.71,经度108.92)。
(二)恒口辖区火点情况。共发现火点4处,其中:大同镇贺坝村(纬度32.72,经度108.82)2处,恒口镇河南村(十天高速G7011段铁李沟大桥北约400米)1处,恒口镇余岭村(十天高速G7013段黑沟河大桥北约350米)1处。
(三)汉阴辖区火点情况。共发现火点2处,其中:双乳镇三同村(十天高速小南沟大桥北约500米)1处,蒲溪镇叶家坝村(纬度32.81,经度108.65)。
二、存在的问题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县区、镇办禁烧分片包干责任制不到位,环保网格长、网格员的监管作用不明显,秸秆禁烧压力未传导到村组、到农户。
(二)执法威慑不强。部分县区组织执法检查、督查巡查不到位,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缺乏处罚措施,没有动真格,震慑性不强。
(三)宣传引导不到位。镇办、村组秸秆禁烧宣传工作不实不细,宣传声势不大,针对性不强,未达到干部层层负责、群众自觉禁烧的应有效果。
三、处理意见
(一)市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对夜查发现的汉滨区、汉阴县、恒口示范区禁烧工作不到位问题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曝光。
(二)市考核办要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35号)和5月3日赵市长讲话精神要求,对5月14日夜查发现的9处火点,按照每处火点扣减0.01分的规定,扣减汉滨区、汉阴县、恒口示范区2018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考核分值。
(三)汉滨区、汉阴县、恒口示范区组织对辖区9处焚烧秸秆问题依法予以查处,按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安康市治霾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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